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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

芷笙作者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前世,林秋曼为了青梅竹马的渣男,在逃荒的路上,被迫嫁给糙汉沈凌华。嫁人之后,她依旧没有安分下来,反而是坏事做尽,还嫁祸给她年仅十岁的干扁瘦小叔子。后来,林秋曼惨遭渣男算计利用,落得一个锒铛入狱,孤苦一生的下场。一朝重生回到逃荒路上,她果断踹开渣男,抱上沈凌华的大腿。从此,她手持百亿物资,娇养糙汉老公和年幼小叔子……

主角:林秋曼,沈凌华   更新:2022-07-15 22:3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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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秋曼,沈凌华的女频言情小说《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》,由网络作家“芷笙作者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前世,林秋曼为了青梅竹马的渣男,在逃荒的路上,被迫嫁给糙汉沈凌华。嫁人之后,她依旧没有安分下来,反而是坏事做尽,还嫁祸给她年仅十岁的干扁瘦小叔子。后来,林秋曼惨遭渣男算计利用,落得一个锒铛入狱,孤苦一生的下场。一朝重生回到逃荒路上,她果断踹开渣男,抱上沈凌华的大腿。从此,她手持百亿物资,娇养糙汉老公和年幼小叔子……

《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》精彩片段

林秋曼死了。

被广告牌子砸的七窍流血,不治而亡。

临死前,她还在感叹这样的死法,未免太过体面了。

她这样作恶多端的人,被砸成肉饼或者肉泥才解气...

下一秒,她又活了。

不是诈尸,而是在逃荒路上重生了。

呼啸的风声,烫手的火车铁皮,这是他们漫无目的逃荒的第三天。

也是所有罪孽的开始,所有人的命运在这一天被改写...

看着面前的男人,林秋曼暗暗地咬了咬牙后槽,恨意无休止的滋生着,脸上却依旧不动声色。

“曼曼,你知道怎么要饭吧?”

她不仅知道该怎么要饭,她还知道该怎么把他弄死?

前世她替吴建勋顶罪坐了十年牢,在她为了能早一天出狱,疯狂踩踏缝纫机做任务的同时。

吴建勋也在忙着娶妻,生子,升官,发财...

上天让她再次活了过来,不就是让她光明正大的弄死吴建勋吗?

“你收拾一下,前面就是邯市了,我们准备跳火车了。”吴建勋觉得心里毛毛的,感觉林秋曼眼神不太对。

逃荒时,林秋曼从家里带的几个饼子,昨天晚上吃完了。

又想着她饿了一晚上,表情难免有些异样。

“我里兜有个口袋,你把介绍信和高中毕业证给我,我给你放起来。”林秋曼压抑着眼底的恨意,说着又伸手摘下了吴建勋五百度的近视眼镜:“眼镜我也帮你保管,别跳车的时候摔坏了。”

两人本就是青梅竹马,林秋曼又为了他,放弃投奔远房亲戚,跟父母闹掰也要跟他一起出来逃荒。

吴建勋也明白林秋曼对他的心意,毫不犹豫的就将介绍信,毕业证和眼镜交给了林秋曼。

“我刚刚想了想,我们两人一起行动,肯定没人愿意给我们饭吃。分开走,要是有人给你找吃饭的地方,让你嫁过去,你就先应下来。”

林秋曼看着吴建勋叭叭的小嘴,无声地笑了笑。

前世她听话的照做了,为了有个吃饭的地方,她嫁给了糙汉沈凌华...

她把沈家糟蹋的乱七八糟,抠光了沈凌华赚来的每一分钱,如数的交给了吴建勋,用来做他们念大学的学费...

“要是我没找到吃饭的地方,你就对外说我们是姨娘亲戚,是你表哥,一起出来逃荒的。他们多少也会给我找个吃饭的地方。”

确实,前世她嫁给糙汉沈凌华后,吴建勋也被村长安排在村子里当代课老师,算是有了落脚的地方。

不仅如此,他还跟另外一名女老师勾搭在一起。最可笑的是,她替吴建勋坐牢的第一年,他们两人就结婚了...

“反正你年龄不够,他们也不能给你办结婚证。你只需要拖延几个月,上面政策下来,高考恢复,我们肯定能考上大学,远走高飞。”

“你的想法,我一清二楚。”林秋曼一字一顿的说着。

低下头,她怕她再多看吴建勋一眼,就忍不住要掐死他。

她不能犯罪,绝对不能因为吴建勋赔上自己的人生。

她还要去赎罪,去给沈凌华兄弟二人赎罪。

这个年代有很多人为了不花钱,扒火车出远门。

跳火车的时候,摔断胳膊腿也是常有的事。

所以吴建勋只能是跳车身亡...

“曼曼,你放心,只要熬过这一段,我肯定让你过上好生活。”吴建勋看着如此听话的林秋曼,感叹着父母给了他一副好皮囊,好口才...

“你先跳吧,我害怕。”

林秋曼无视吴建勋眼底的深情,冷凝着一张脸催着他跳火车。

吴建勋将他的几件衣衫抱在怀里,弯腰做准备,还没看好火车下面的地势,就被林秋曼一脚踢了下去。

“吴建勋,如果你命大没死,那你最好别出现在我面前,否则,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。”

林秋曼缓缓站起身,看着那道躺在碎石子中的吴建勋一动不动,扬了扬唇。

将吴建勋的介绍信和高中毕业证撕的粉碎,挥洒在风中...

那副吴建勋视作眼睛的眼镜,也被她踹了几脚,随手扔掉了。

没有介绍信,没有高中毕业证,没有眼镜,更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物件。

就算吴建勋命大没死,那他也只能画地为牢,或者是被遣返回到荷南市。

因为这是1977年。

直到火车缓缓进入邢市站,她面无表情的脸颊上,才有了活下去的希望。

前世,她和吴建勋原本是要在邯市跳火车谋生的。可因为她害怕不敢跳车,这才多坐了一站地来到了邢市地区...

跳车带给她的冲击,让她痛苦的蜷缩了好久才缓过劲来。

根据前世的记忆,林秋曼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,沿着山脉缓慢前行,饿了就往嘴里塞两根野草,渴了就在河边喝两口水继续赶路。

终于在斜阳下,看到了那座熟悉的小山村,她实在没有了力气,两眼一黑,晕倒在了村口。

...

“妮儿?妮儿?你醒醒,你从哪里来,要到哪里去啊?”

老村长的声音!

还是跟前世一样,林秋曼是被晃醒的。嘴唇也不是那么干涸了,嗓子也是湿润的,她已经被喂了一碗稀饭。

她缓缓睁开眼,四下的寻找着,直到视线落在那个头发乱的像鸡窝一样,全身上下五个补丁,寒酸到要命的男人身上,才重重的松了一口气。

沈凌华...

“我...我叫林秋曼,高中毕业,是从荷南市逃荒过来的。多谢你们救了我...大爷,你能给我找个吃饭的地方吗?我实在是走不动了。”

林秋曼说着眼泪就不受控制的往下流,不过她不是在哭自己逃荒路上的艰辛。而是因为能在时隔四十年后,重新见到沈凌华而激动着。

“逃荒啊?”老村长闻言先是有些为难,下一秒却又激动的对着沈凌华招了招手:“老毛华,快点过来。你把人姑娘领回家去做媳妇吧。”

“媳妇?要那玩意干啥?事多,又爱哭,还总爱叨叨,我不要。”

沈凌华瞥了一眼土炕上的女人,长得忒好看了,一看就爱使性子。

 


“你这小兔崽...”老村长皱眉骂骂咧咧两声:“你今年都二十三了,还没个媳妇。我跟你说,你过了这个村,可就没这个店了。”

“就我小伙这长相,想娶媳妇还不是一句话的事?我就不稀罕娶。”沈凌华又看了一眼土炕上的女人,大腿还没他胳膊粗,一看就不行。

他大嫂二嫂两个人五大三粗的,还隔三差五吵着腰腿疼,没办法下地赚工分。

她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?

林秋曼凝视着面前这个一脸嫌弃自己的男人,他跟前世的反应一样,很不乐意。

可是前世她为了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,连哭带跪,硬是跟老村长一起,逼着沈凌华不得不同意把她带回去。

他头发又长又乱,胡渣也乱七八糟,说话粗鲁。跟吴建勋那样的知识分子比起来,真的是云泥之别。

所以前世她哪怕恳求着沈凌华带她回去,打心眼里是鄙夷沈凌华,看不起他的。

可是她错了,是她配不上这么好的沈凌华呀。

“老毛华,你要是继续混下去,搞不好得娶寡妇了。”老村长用手指甩了甩沈凌华,没好气的提醒着。

沈凌华撇撇嘴:“要是我中意,别说寡妇了,老妇我也娶!”

林秋曼看着他无羁的样子,又想起在她刚进监狱,沈凌华探视她想让她说出吴建勋这个主谋时,他眼底的沧桑。

大好年华的他,就应该这样无羁自由呀。

前世,没有婚礼,只是拎着行李卷跟沈凌华去了沈家。本该被人说三道四的逃荒女,却被宠上了天。

面对如狼似虎的两个嫂子,也正是沈凌华的粗鲁才为她撑起半边天,让她敢胡作非为。

可她呢?

找各种借口不跟沈凌华同房,更是想法设法的催着沈凌华去水库做劳力,好为她和吴建勋赚学费。

为了敛财,她甚至多次拿两个嫂子的粮食,还诬陷给沈凌华的亲弟弟沈凌康...让他被两个嫂子毒打。

更不值得原谅的是她和吴建勋的罪行,在沈凌康撞破他们两人在山里约会后,两人联手将沈凌康活活打晕了过去。

那时候临近恢复高考,她和吴建勋不想因此坐牢。就找了麻绳将晕倒的沈凌康捆绑起来,栓在了树上,让他自生自灭...

这样的她,即便是重生了,又怎么能心安理得的享受沈凌华的照顾?

想到这里,她缓缓坐起身,一字一顿道:“大爷,我是高中毕业,能教书,也能记账,再不行还能下地赚工分。您别为难这位大哥,我也不想麻烦这位大哥。”

她不想顺着事情发展的轨迹,顺理成章的跟沈凌华回家...

若她的出现,再让沈凌华为难,那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赎罪,还是造孽了。

“看见没,人家都饿死了,还瞧不上我呢。”沈凌华脸上原本的戏谑瞬间收了起来,瞪了林秋曼一眼,头也不回的往外走了。

“妮儿,你别瞅着那小伙子长得飞毛炸翅的,他可能干了,一顶三呢,你跟着他肯定不受苦。”

老村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盯着沈凌华的背影看了半天,最后讪讪的解释着。

“大爷,我不是觉得那个大哥不好,只是不想让他为难。”林秋曼抿了抿嘴,很是真诚的解释着:“大爷,我能留在村子里吗?”

老村长盯着林秋曼手里的证件看了半天,最终咬牙道:“你高中毕业,学历挺高的。组织上给我们安排的新老师还没到,这个老师马上就要生产,你先帮着待一段时间课。

不过咱们村的情况你也看到了,代课老师不能给你算工资,只能算工分。”

“大爷,我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满足了,我不要工资,能吃口饭就行了。

谢谢您...”林秋曼的眼泪再次不受控制的滑落,老村长心善,两世都能留下自己...

原本代课老师的名额,是会落到吴建勋头上的。虽然后来组织上安排的老师来报道了,可整个小学一共五个年级,一个老师忙不过来,吴建勋还是一直任课。

这一次,她的身边再也不会有吴建勋的位置了!

“我们年轻时候也逃过荒,都熬过来了...”老村长叹了一口气,也知道在天灾人祸面前,没人能幸免。

“大爷,您是好人。”

“你先缓缓,我去趟小学校。有事你就喊你大娘,她在屋里呢。”

老村长说完,便匆匆的往外走。

林秋曼紧绷的身体瞬间放松,倒在土炕上,稍作休息。

前世,她和吴建勋并没有把沈凌华的弟弟打死,可他因为伤到了大脑,救治不及时,痴傻了一辈子。

这个消息,是她从监狱里出来后,来西望村找沈凌华的时候,听乡亲们说的。

说痴傻的沈凌康,只要见到漂亮女人,就会对着人家的脑袋,拳打脚踢,吐口水,连声咒骂。

发起病来,太可怕了,搞的人心惶惶。

所以沈凌华在万般无奈之下,只能带着沈凌康搬到了深山老林里生活。

原本好端端的兄弟二人,因为她和吴建勋的罪孽,变成了野人...

林秋曼知道沈凌康对漂亮女人的阴影,是因为她。

因为那天她就是这样,殴打被吴建勋压在身下的沈凌康...

后来的四十年里,她找各种各样赚钱的工作,赚来的每一分钱都寄给村子里,让他们转交给沈凌华兄弟二人。

可在临死前,她还是没能见到沈凌华和沈凌康,她没能亲口说一句对不起。

回忆到这里,林秋曼早已经是满脸泪痕。

此时,刚刚一时走的潇洒,忘记拿他自制弹弓的沈凌华。犹豫了片刻,刚迈进屋子里,正好对上了那双哭的梨花带雨的眼睛。

“大哥...”林秋曼急忙伸手擦了擦眼泪,扬唇对着他笑了笑。

“你别误会,我回来是拿东西的,不是让你给我做媳妇的。”沈凌华举了举弹弓,拔腿就往外跑。

那两条麻花辫挂在肩膀上,衬着她原本就瓜子似的脸颊,更小了一圈。

也不知道她皮肤太白了,还是嘴唇太红了,搭配在一起简直是勾人魂。

尤其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,浑然天成的带着一股子让人心疼的劲!

沈凌华暗自庆幸,幸亏没同意把她带回家。

要是天天盯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,他肯定一句硬话都舍不得说。

到时候家里她说啥就是啥,想想这日子都可怕...

 


林秋曼看着仓惶离去的沈凌华,庆幸这一世她没有让沈凌华为难。

要给他们兄弟二人赎罪,不是非要嫁到他家里才行。

想到这里,她便打起精神从土炕上下来,在地面上来回走了两步。她想让自己早点安定下来,也好尽早为他们兄弟二人做点什么。

老村长进门,清了清嗓子提醒了一声:“走吧,我带你去跟李老师见个面,交接下工作,她明天就不来上班了。”

“好,我这就来。”林秋曼急忙点头,拎着她微薄的行李跟在老村长身后。

“这里是五斤玉米面,十来个土豆和几个红薯。算是你预支的工分,到时候分粮抵扣掉。

没多少,你省着点吃,实在不够就去山脚下找点野菜。

小饭缸是我个人的,你先拿着用。”

老村长从厨房里拎着一个袋子,边走便解释着:“柴火的话,你就去山脚下找树枝,一个人的饭也好做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”林秋曼点点头,也知道这点粮食是老村长自掏腰包给她过渡的。

毕竟现在不当秋不当麦,生产队是不分粮食的。

“嘿!你这小兔崽子,人家都上课呢,你跑出来干啥呢?”老村长看到蹑手蹑脚从小学校跑出来的男孩,呵斥了一声。

林秋曼跟在老村长身后,正想着她一路从山上过来,见到了不少能吃的野菜。

猛地听到老村长呵斥,吓了一跳,抬眸正好看到了那双惊慌失措的小脸。

沈凌康...

“村长爷爷,我想回家看看我哥走没走。”沈凌康双手扯着满是补丁的衣角,害怕的咽了咽口水,根本不敢抬头去看老村长的表情。

林秋曼眼眶泛红,抬了抬胳膊,最终还是强忍着冲动,安静的站在一旁。

他还好端端的活着,往下她有的是机会,赎罪...

“你哥在家呢,往下这些天你哥都不走了,你安心上你的课。”老村长皱眉拍了拍他肩膀,推着他往学校里面走。

说是小学校,其实也只是一个比普通民宅大一点的院子,没有围墙,只有两大一小三个黄土屋子。

不用李老师介绍,林秋曼也知道小学校一共五个年级44名学生,其中一二三年级在一个屋子里,四五年纪在一个屋子里。

前世吴建勋做代课老师,她没少往这边跑,当然了解的一清二楚。

听着李老师一一介绍,林秋曼的视线落在了教室里。

此时不过才下午六点,黄土屋子里的光线已经不那么明亮了,教室里没有灯泡,光线一暗就要放学了。

同学们昂着小脑袋,趴在木板和黄土块做成的课桌前,有的人连书包都整理好了。

看样子是打算一放学,就跑着去割猪草,赚工分,补贴家用的吧。

顺着窗户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沈凌康,他正埋头在本子上写着什么,手里握着的铅笔头短的不行,都看不出他到底拿没拿铅笔了。

“我的教案,教材都在这了,你学历高,一看就明白了,不用听我讲课了吧?”李老师只是淡淡的瞥了林秋曼一眼,看不出喜恶。

老村长看了一眼斜照的夕阳,提醒着:“别听讲课了,现在天也不早了,你抓紧捡点柴火,收拾收拾吧。”

“好,那我先去收拾。晚一点备课,有不懂的地方我去请教您。”林秋曼很是恭敬的点点头。

前世她的高中成绩虽然很好,考大学是没问题。

可到底蹉跎了这么多年,她要好好准备教案,不能耽误了这么多学生。

从小学校出来后,她径直的朝着山脚下走去。

老村长给的口粮,加起来不过十来斤,每天就算吃两顿稀饭,能坚持到麦收也不容易。所以她先去找了点野菜,捡柴火的时候没注意,尖锐的木柴缺口划到了指腹。

“嘶。”

林秋曼感受到指腹传来的疼痛后,急忙伸手去捂,不过鲜血还是顺着指腹往下流。

“红绳?”

林秋曼茫然地看着她手腕上的那条平结红绳,这个时候它怎么会现在手腕上?

前世她嫁给沈凌华后,不满意沈凌华的粗糙,时不时会跟他斗嘴,生闷气。

那时候才年仅十岁的沈凌康,为了不让她这个嫂子生气,上山打猪草的时候悄悄剩下些猪草,给女同学换了个红绳,让沈凌华送给自己赔罪...

那时候她一脸嫌弃,随手就装在了口袋里。直到她替吴建勋顶罪入狱的时候,拿了两套换洗的衣服,在狱中才发现这条红绳。

自此之后她就一直视若珍宝的保存着,后来的四十年里,她不管在哪里打工都戴着这根红绳。

这条红绳,应该在她嫁给沈凌华之后才出现的呀。

重生过来后,她顾不上打量自己的装扮,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手腕上多出来的那根红色平结绳。

此时,她红着眼眶,用沾染血迹的左手,不停的触摸着那条红绳。

忽然,一阵刺眼的强光,让她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。

等她反应过来睁开双眼时,正身处在她死前工作的商场里。

她在大型商场里做保洁,就在同样的位置上,看到了一个长相酷似沈凌康的小男孩,跑进了正在更换广告牌的施工区域,才冲进去将小男孩推向一边,躲避不及被砸死的。

怎么又回到了这里?

莫非这是老天给她的外挂?

前世她出狱后,在电子厂,皮革厂,纺织厂等等很多工厂都当过工人,身边都是些年轻辍学打工的小姑娘,也听她们讨论过重生类的小说。

说那些上辈子死的很惨的女主,都会带着强大的辅助重生。

所以她重生在逃荒的火车上时,内心很是愧疚。

前世的悲惨,纯粹是自作自受。她就害怕老天爷让她重生,是错判了。

搞不好一会儿,就把她捉去投胎了,所以一直不敢去想她是不是会有辅助。

没想到她的辅助竟然是整个商场!她可是保洁,对整个商场的边边角角都很了解。

负二是停车场,停了不少的好车。

负一是超市,副食蔬菜水果百货日用品应有尽有。

一楼是车展,黄金珠宝和奢侈品。

二楼全是女装,分为两个区,高档和平价。

三楼是男装和童装专区。

四楼是家电家具,游戏,教培行业的门店。

五楼是美妆美甲美睫,婚纱礼服,婚庆用品等。

六楼是美食和电影。

七八层是跃层,空中花园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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